四川美术学院2009年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
|
|
整理自:四川美术学院 2009-4-8 15:29:40 |
按照教育部的有关发放专业成绩合格证的要求,经认真测算,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各省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如下: 造型类本科专业: 湖南省合格分数线为240分; 河北省、山西省、内蒙古自治区、辽宁省、黑龙江省、江苏省、福建省、江西省、山东省、河南省、广东省、广西自治区、四川省、贵州省、云南省、甘肃省合格分数线为235分; 吉林省、浙江省、安徽省、湖北省、海南省、宁夏自治区、新疆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30分; 北京市、天津市、陕西省合格分数线为225分; 上海市、西藏自治区、青海省合格分数线为220分。 设计类本科专业: 湖南省合格分数线为240分; 河北省、山西省、内蒙古自治区、辽宁省、江西省、山东省、河南省、广东省、广西自治区、贵州省、甘肃省合格分数线为235分; 吉林省、黑龙江省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安徽省、福建省、湖北省、海南省、四川省、云南省、宁夏自治区、新疆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30分; 北京市、天津市、陕西省合格分数线为225分; 上海市、西藏自治区、青海省合格分数线为220分。 高职专科专业: 专科专业面向四川省、重庆市招生,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按四川省、重庆市美术专业统考专科合格分数线执行。
|
 |
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|
|
 |
|
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,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.
②本网转载的文/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,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. |
|
|
|